【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內容和報考條件:法律顧問是協助聘方建立法律糾紛預防機制、及時處理已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與聘方相關部門協作與配合、服務企業的法律人才。想要當企業法
【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內容和報考條件
考試科目:
考試設4個科目:《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
考試周期: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行以2為一個周期的考試成績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報考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報考條件:
1、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
3、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 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
免試條件與科目:
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一)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二)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個科目,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考試時間:
每的10份考試,2013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時間是20131019和20。
注冊管理: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原國家經貿委、司法部用印的《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經貿委申請注冊,企業法律顧問注冊有效期為兩。有效期滿前3個,持證者須按規定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